米哈游法务部今日发布消息,关于微信公众号“二游说事”(曾用名“二游戏猫”)运营者覃某的商业诋毁案件,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法院判定覃某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责令其在公众号首页连续刊登十日声明以消除不良影响,并要求其向米哈游支付共计 10 万元的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此前,米哈游在常规检查中发现,“二游说事”公众号以“游戏评论”为名,频繁发布针对米哈游及其《原神》等产品的负面评论。该公众号还存在与其他游戏进行不公平、误导性的比较,并持续散播对米哈游公司及玩家的偏见,甚至煽动玩家群体间的冲突。报道中指出,部分内容所依据的数据来源不明、无法核实,且与事实不符。覃某通过这些内容为公众号吸引了大量关注,部分文章阅读量突破 10 万,并从中获利。
在发现上述情况后,米哈游曾致函该公众号运营者要求停止侵权行为,但对方并未停止。米哈游随后向法院提起了商业诋毁诉讼。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尽管覃某以个人身份运营公众号,但其公开表达的观点和评价,无论传播范围或影响力,都可能影响到不特定游戏玩家及潜在玩家对相关游戏和米哈游公司的看法,从而直接干扰米哈游的游戏运营商业模式。因此,本案纠纷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畴。
法院进一步指出,一个以游戏新闻和热议为主要内容的公众号,且从中获利,理应对其发布信息的来源和内容保持审慎。然而,覃某在文章中未能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罔顾事实或使用来源不明的数据,发表了对涉案游戏和米哈游公司的负面评价,损害了其商业声誉。法院列举的典型案例包括:
法院最终认定,涉案公众号通过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对涉案游戏作出负面评价,并在评论区引发激烈讨论,构成了商业诋毁。
法院同时强调,以游戏评论为主业的自媒体在行使言论自由权利的同时,也应为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作出贡献,不能仅以流量利益为导向。
法院判决结果如下:
该判决现已生效。截至发稿时,覃某已在其控制的微信公众号“二游说事”上发布了公开声明。